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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,企石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,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,环境管理,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
网络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kWf20ARg7B22XdOPq6CKpQ ,提取码: mptj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联系建设单位查阅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,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。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选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公告中的公众意见表,网络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,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意见以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。
(1)建设单位
建设单位:东莞鸿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东莞市企石镇铁岗村湖泉路
联系人:张工
电话:13824207378
(2)评价单位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星玥街1号2001房
联系人:刘工
电话:18148988806
电子邮箱:2328754962@qq.com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,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,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,供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
东莞鸿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09日



